2012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工勤技能人员公告一、单位简介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财产;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本次招聘的驾驶员
一、单位简介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财产;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本次招聘的驾驶员主要任务是保障院领导执法工作的用车需要。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工勤技能人员)。
三、招聘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类以上驾驶证,并有5年以上的驾龄。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截止至1977年8月后出生)以下,能适应专业驾驶岗位的工作性质。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熟悉广东省交通管理规定、广东省主要城市特别是惠州市路况及交通路线。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定于8月28日至 8月 30日。
3.报名地点: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10号检察院大楼六楼2-6003室,联系电话:0752-2827328)。
(二)资格审查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招聘小组和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分别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下载)一式三份。
2.居民身份证、驾驶证、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
3.计划生育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由单位出具,其他由户口所在地出具)。
4.报考人员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提交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驾驶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驾驶技能操作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50%。
1. 驾驶技能操作考试
(1)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驾驶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驾驶技能操作考试的主要内容:场地倒杆、曲线行驶、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路考。
(3)驾驶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将于驾驶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对考生个人现场公布。
(4)根据驾驶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5)驾驶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驾驶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面试将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成立面试评审小组,面试评委由本院政治处、纪检组、行政装备科人员共5人组成。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组织考察(考核)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http://rsj.huizhou.gov.cn)。
(七)确定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需说明的问题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752-2827328。
监督电话: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0752-2827359、0752-2827360;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资料收集:惠州人才网